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9-03-05 1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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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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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读者入馆须知

衣冠整洁    持证入馆

文明用语    礼貌待人

爱护图书    严禁撕窃

保持安静    禁止喧哗

讲究卫生    保持清洁

遵守制度    确保安全

二、借阅证办理、领用、保管规定

(一)新进教职工由院人事处出示相关信息(姓名、性别、学科、所属系别、性质等),并持一卡通(餐卡)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对接,即可使用一卡通进行图书借阅。

(二)新生借阅证办理由图书馆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将个人信息统一导入到图书管理系统后,即可持一卡通(餐卡)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对接,对接后就可以用一卡通进行图书借阅。

(三)其他类型的学生(如进修生、插班生、补录生)需办理证件的,须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其他参考第(二)条。

(四)如若不慎丢失借阅证,请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读者挂失后,先补办一卡通,持新的一卡通到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对接。

(五)借阅证丢失,若挂失前就被他人盗用,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原持证人负责。

(六)教职工(含校聘)调动、升学、退休等,应先还清本馆书刊资料,如有遗失,则按照规定赔偿,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在校生毕业或中途退学离校者,应主动还清本馆书刊资料,如有遗失,则按照规定赔偿,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八)读者离校后,图书馆将对其用户进行注销。

附注:学生的借阅证号统一是学生学号;新进教师的借阅证号统一是教师工号,以前曾经办过借阅证的教师,保持原来借阅证号不变。借阅证号密码统一是1234。

三、借阅书库管理规定

(一)本馆只为持有本馆图书借阅证的读者提供借阅服务,开放时间参照本馆开馆时间规定,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闭馆休整。

(二)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以携带纸、笔、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进入书库。

(三)读者在借书时,挑选图书的时候每次限取一本,不借的书请务必把书放回原处,禁止乱拿乱放,造成书架混乱。

(四)保持书库内的安静,读者进入书库应把手机调为静音,不得在里面喧哗,接打电话请到库外。

(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把零食带入书库,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六)读者在借阅图书时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随意损坏图书,若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请爱护好公共设备,不得在阅览桌上刻画、涂写,离座时请把座位摆放整齐。

(八)不得代占阅览座位,雨天请将雨具放在门口指定位置。

(九)严禁在书库内抽烟、吃零食。

(十)以上各条规则请读者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况轻重程度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现刊阅览区管理规定

(一)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进现刊阅览区,现刊阅览区开放时间为8:30 -22:00。

(二)读者可以携带纸、笔、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进入现刊阅览区,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防丢失。

(三)现刊以开架的形式阅览,现刊目前暂不外借,如须外借请至服务台登记,方可外借。

(四)保持室内的安静,读者进入现刊阅览室应把手机调为静音,不得在里面喧哗,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把零食带入现刊阅览区,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六)读者在借阅现刊时不得在刊物上乱写乱画,随意损坏刊物,若有违反情况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请爱护好公共设备,不得在阅览桌上刻画、涂写,离座时请把座位摆放整齐。

(八)不得代占阅览座,雨天请勿将雨具放在座位上。

(九)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

(十)以上各条规则请读者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况轻重程度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读者须先出示借阅证,经工作人员电脑登记后,穿上鞋套入座。将书、包寄存在寄存处。

(二)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挪动,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害者,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的任何设置。

(四)上机过程中如果出现机器故障,请立即报工作人员解决,读者不得擅自处理。

(五)不得携带光盘、软盘进入本室,发现自带光盘、软盘等一律没收。

(六)严禁浏览网上不健康、反动的内容,违反规定者将按校规处置。

(七)保持室内肃静、清洁,不得高声喧哗和到处走动,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和吃东西。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一切火种,严禁在桌面上乱写乱画或损坏桌椅。

(八)上机完毕后要用正确的操作步骤关机,并将座椅归位。

六、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定

(一)借阅册数:

1.教职工:图书50册;

2.学生:图书10册。

(二)借阅期限:

1.教职工:图书借期均为180天,每本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60天。

2.学生:图书借期均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15天。应届毕业生离校前两周停止借书。

3.读者借出的图书,本馆若因特殊需要有权提前催还,请读者予以配合,及时归还。

(三)借阅要求:

1.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卡遗失需及时挂失,再申请,经批准补办证件后才可借书。在挂失前丢证被冒借的,由持证读者负责。

2.借出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换芯、涂画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并交工作人员处理,否则,归还时发现以上情况由归书刊者负责。

七、图书馆书刊赔偿规定

(一)读者对所借图书应细心保管、爱护,避免遗失、污损借书时应当场检查,如发现图书原有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告知管理人员,以分清责任。

(二)遗失图书赔偿标准:凡是丢失的图书、刊物,按原价赔偿。

八、图书馆馆舍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馆舍的管理和调配由馆办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计划安排。

(二)各科、室责任范围内用房应妥善保管使用,门、窗、锁、扣应经常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应及时登记维修。

(三)各科、室用房的锁匙由科、室主任负责管理,下发责任到人,妥善保管。职工个人不得擅自配锁匙。如有丢失,应到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酌情补配。

(四)除本馆人员本人外,图书馆馆内不得留宿其他人员,在馆内不得使用电炉及其他火患器材,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图书馆家具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家具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二)各科、室责任范围内的家具,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下发个人妥善保管。遇有损坏及时登记维修。

(三)分配各科、室使用的家具,不得随意移动。

(四)职工调动,应向所在办公室移交家具及配用的锁匙。